各鄉鎮(街道)中小學:
根據《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的通知》(甬財文教〔2023〕1367號)文件精神,現將2024年春季學期義務教育家庭困難學生生活補助67.90萬元下達給你們,其中已預下達56.41063萬元(詳見寧教〔2024〕11號附件3),本期實際下達4.68056萬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符合資助條件的寄宿學生,建檔立卡學生、非建檔立卡的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等四類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實施生活費補助政策,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二、本次資金安排為中央直達資金,將納入財政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全程監測,請各學校支付后及時將相關信息上傳“直達資金監控平臺”,并做好直達資金系統惠企利民項目導入工作。
附件:101號附件:2024年春季學期義務教育困難學生生活補助經費下達表.xls
寧??h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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