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
根據《寧??h教育局等七部門轉發關于印發<寧波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的通知》(寧教〔2019〕181號)和《關于轉發寧波市學生資助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寧教〔2019〕357號)文件精神,現將2024年春季學期高中段學校學生國家助學金補助經費39.80萬元下達給你們,扣(補)回以前學期多(少)下達的經費后,本次實際下達54.30萬元,具體詳見附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校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切實將國家助學金的政策落到實處,嚴格執行國家財政法規和相關管理辦法的規定。各學校負責將經費劃入受資助學生的銀行卡中,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接受教育、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察和監督。
二、本次補助資金安排為“中央直達資金”的部分經費,將納入中央財政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全程監測,支付后請及時將相關信息上傳“直達資金監控平臺”,并做好直達資金系統惠企利民項目導入工作。
附件:90號附件:2024年春季學期高中段學校學生國家助學金補助經費下達表.xls
寧海縣教育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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