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交〔2024〕53號
《浙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貫徹落實省、市、縣有關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進一步助推寧海打造營商環境最優縣,結合交通工作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
《條例》對標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要求,從市場管理、政務服務、要素支撐、數字賦能、創新支持、開放提升、人文生態、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全方位規范,為浙江打造“營商環境最優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條例》的實施是我省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重要論述精神的重要舉措,切實提高站位,將學習宣貫《條例》工作作為今年推進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一號改革工程”的重要任務,認真抓好學習宣貫工作。要深入學習和理解《條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準確把握法規條文的精神實質和核心要義,特別是第三十條、四十六條、七十二條等與交通運輸直接相關的條文,要抓好宣貫解讀和具體落實工作。
二、認真組織《條例》學習宣傳
(一)加強《條例》學習。積極將《條例》列入各級黨組織理論學習重點內容,組織開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的專題學習,加強領會。充分利用工作會、學習會、支部會等形式,推動《條例》學習的全覆蓋。落實好各項政策措施,扎實做好補短、補軟、補缺工作,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切實提升優化營商環境意識和能力。
(二)強化《條例》宣傳。結合“大走訪大調研大服務大解題”“雙隨機、一公開”等活動,定期走訪企業,通過召開企業座談會、人員培訓、工作例會等方法宣傳《條例》。通過公共區域大屏、海報、橫幅等方式,在火車站、客運中心、碼頭、物流中心、施工現場以及公交首末站等交通重點場所,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宣傳,不斷豐富宣傳活動的形式和內容,切實加強優化營商環境的宣傳氛圍。
(三)結合《條例》內容增強企業服務。結合政務服務增值化改革、促進交通運輸企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等工作,開展企業指導服務工作,幫助企業更好地學習了解和掌握運用《條例》,提升企業依法依規參與市場經濟活動能力。
(四)圍繞《條例》要求營造良好法制氛圍。組織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宣傳和培訓,定期組織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類政策措施,積極打造交通運輸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交通運輸行業的高質量發展。
三、深入推進《條例》貫徹實施
(一)探索政務服務增值化改革。結合政務服務增值化改革,將《條例》宣貫納入交通政務服務全過程,提升交通運輸營商環境。推動涉企服務實現一網通辦、跨省通辦、無感智辦。提升服務能級,聚焦企業全生命周期特定階段、產業鏈關鍵環節,謀劃探索涉路施工活動“一件事”,大件運輸、貨車司機服務、船舶全生命周期“一類事”等增值化服務場景。
(二)有效發揮政策的引導作用。將《條例》實施與全面落實《浙江省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和《寧波市推動新時代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結合起來,謀劃并出臺航運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確保相關舉措在交通運輸領域精準轉化、落地見效。
(三)深化交通執法領域改革。找準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著力點,全面深化“大綜合一體化”改革,健全跨部門聯合協同監管和執法監管機制。開展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回頭看”。落實輕微違法告知承諾制適用應用盡用要求,探索實施包容審慎行政執法。
(四)高質量發展交通道路運輸環境。聚焦優化綜合立體交通,大力發展多式聯運,暢通物流運輸網絡。根據最新調整的《寧??h縣鄉公路網規劃》,做好縣、鄉、村道路網落實工作。全面實施“四好農村路2.0版”,提升運輸服務水平,降低物流成本。
(五)推進行業的改革創新。謀劃展示試點示范和重點領域改革,增強行業發展內生動力。全面推進數字賦能,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車輛、乘用車輛等示范應用。圍繞交通強國試點縣創建,完成年度各項創建工作任務。
四、工作要求
(一)組織保障,強化領導。各單位要切實加強《條例》學習宣貫工作的組織領導,將《條例》學習列入干部職工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推動宣貫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要落實主體責任,制定本單位的宣貫實施方案,細化工作任務,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二)緊扣主題,凝聚合力。圍繞主題,結合工作實際,多渠道宣傳,擴大宣傳活動覆蓋面,增強優化營商環境理念。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客戶端等新媒體,同步開展宣傳報道,努力擴大宣傳的覆蓋面。
(三)強化檢查,推動落實。要對優化營商環境宣傳工作開展定期檢查,及時收集宣傳活動照片、開展情況等工作信息,報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