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使用失業保險基金預防失業促進就業有關問題的通知》(甬政發〔2012〕135號)、《寧波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實施細則》(甬人社發〔2017〕49號)等文件精神,現將2023年下半年寧海縣緊缺職業(工種)高技能人才崗位補貼相關細則予以說明,請符合補貼條件企業在規定時間內上報。
一、申請條件
(一)申請補貼的企業需具備如下條件:
1.在本縣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依法繳納各項稅收,無偷稅、騙稅和抗稅行為,具有良好的納稅記錄;
3.與員工依法建立勞動關系并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享受補貼的職工需滿足以下條件:
1.補貼崗位上的職工需為本企業勞動合同期限內的一線在崗職工,所從事的職業(工種)屬于2022年度寧??h人力社保局公布的《寧??h緊缺工種高技能人才崗位補貼目錄》(以下簡稱“《崗位補貼目錄》”)內的職業(工種);
2.補貼崗位上的職工須持有相應職業(工種)的國家職業資格(技能等級)一級(高級技師)、二級(技師)證書。曾經申領過的繼續申領完36個月,新申領的,取得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分別滿3年、1年方可申領。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5年內申領完畢。
3.對符合條件的職工,企業應在本單位內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后方可網上申報。
4.對企業職工有欠繳和補繳基本養老、基本醫保、失業等社會保險費用情況的,其欠繳和補繳的月份不計入享受月份。
二、申報辦法
申報企業應按照《寧波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實施細則》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寧波市職業培訓公共服務網(https://zypx.nbhrss.gov.cn/),從企業用戶入口端完成注冊后,經管理員審核同意后,在2024年4月10日前完成2023年下半年緊缺崗位補貼材料的網上材料報送。企業在網上申請通過后于2024年5月向縣人社部門經辦機構提交紙質申請資料。
三、申請材料
(一)《寧波市緊缺工種高技能人才崗位補貼匯總表》(系統打印,企業蓋章),須在備注欄注明已累計享受補貼月數,并隨報紙質材料;
(二)企業公示文稿原件及公示情況說明(樣本請下載附件3,先公示—后出情況說明—再網上申報);
(三)職工身份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各1份,提供材料復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印章(第二次及以上申報人員不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四)企業銀行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單位蓋章、查驗原件)。
(五)企業補貼上報人員勞動合同與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或勞務派遣企業簽訂的,需另附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或勞務派遣企業出具的合同簽訂及社保繳納證明。
四、有關說明
(一)申報崗位補貼的職工證書工種應與本人實際從事工作保持一致,如資金審計發現問題,后果由企業承擔。
(二)崗位補貼對象不包含機關事業單位(除技工院校)的企業編制人員。已開始補貼人員不受次年發布的目錄影響,仍可繼續補貼。每人最長可享受36個月,允許中途中斷,但需在首次補貼計發之日起五年內申領完畢,五年后補貼資格不予保留。
(三)《寧??h緊缺職業(工種)高技能人才崗位補貼目錄》按照年度實際情況及產業結構調整等因素做適時調整。
(四)補貼崗位上的職工須持有相應職業(工種)的國家職業資格(技能等級)一級(高級技師)、二級(技師)證書。曾經申領過的繼續申領完36個月,新申領的,取得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分別滿3年、1年方可申領。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5年內申領完畢。
(五)崗位補貼申報實行半年一次。緊缺工種高技能人才崗位補貼企業,于2024年4月10日前完成緊缺崗位補貼的網上材料報送;并在網上審核通過后于2024年5月將紙質申請材料上報縣人力社保局。
(六)政策咨詢:縣人力社保局專技職技科,聯系電話:59971577 ;QQ聯系群:585759829
資料受理:寧海縣桃源街道氣象北路778號縣人力社保局425辦公室
網上報送技術咨詢:張老師,聯系電話:8958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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