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全面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
(二)強化街道黨工委對基層工作的全面領導。加強街道、村 (社)黨的政治建設、黨組織建設、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黨風廉政建設。
(三)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 設,深入推進區域化黨建,推進街道村(社)黨建與單位黨建、 行業黨建、區域化黨建互聯互動,統籌抓好轄區新領域新業態新群體黨建工作。
(四)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
(五)貫徹黨的農村政策,指導農村經濟發展,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推進村(社)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
加強農業和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優化營商環境,為轄區企 業提供良好的服務,統籌做好經濟統計、采集企業信息、促進項 目發展、服務轄區企業、優化投資環境等工作,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六)負責轄區精神文明建設,組織群眾性文化、體育、科技、 科普等各類活動,開展法治宣傳和社會公德教育,推動村(社)公益事業發展。
(七)負責做好轄區經濟社會發展和村莊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其他國土空間等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組織 基礎設施和各項公益事業建設;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改善群眾生活環境。
(八)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負責轄區的規劃管理、城鎮管理、 房產管理、土地使用(征收、出讓)和拆遷等工作。負責轄區市 容市貌、環境衛生、保潔、綠化等城鎮管理工作,推進城鎮精細化管理。
(九)承擔轄區平安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法治政府建設、 公共安全等相關工作。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社情民意,化解 矛盾糾紛。負責流動人口管理服務。落實屬地化管理責任,負責 轄區的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應急處置救援、綜合防災減災救災等工作。
(十)組織實施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落實轄區的人力社保、醫保、民政、文化、教育、體育、衛生健康、人口生育、政務服務等公共服務領域相關政策,維護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等合法權益。
(十一)指導居(村)委會、業委會建設,組織村(社)居民 和單位參與村(社)建設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 智治相結合的城鎮基層治理體系。動員轄區各類單位、社會組織 和群眾等社會力量參與村(社)治理,引導轄區單位履行社會責任,整合轄區各種社會力量為發展服務。
(十二)加強轄區財政管理,編報和執行財政預算;負責轄區 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負責國有資產和政府采購監管; 負責所轄村(社)和經濟組織財務、會計的指導、監管和審計工作;負責對集體資產管理的監督、指導服務和權益維護等工作。
(十三)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做好轄區行政審批和資源配置 等工作。統籌協調轄區相關力量,做好監督檢查等事中事后監管工作。
(十四)協助做好綜合行政執法等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寧??h人民政府梅林街道辦事處財政所部門預算只包含一家本級單位預算,因此所屬單位預算不再另行公開。
本單位包含綜合信息指揮室、黨建綜合辦公室、發展服務辦公室、平安法治辦公室(掛應急消防管理所牌子,司法所與其合署辦公)、社會事務辦公室(掛文化站牌子)、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自然資源規劃所與其合署辦公)、農業農村辦公室等內設機構。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24年收支總預算4707.4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節能環保支出、城鄉社區支出、農林水支出、交通運輸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4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收入預算4707.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279.11萬元,占90.91%;上年結轉收入428.29萬元,占9.09%。
三、2024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支出預算4707.4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753.09萬元、公共安全支出(類)371.5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390.4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92.47萬元、節能環保支出(類)2.43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類)2205.93萬元、農林水支出(類)667.19萬元、交通運輸支出(類)1.3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223.00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2574.91萬元,日常公用支出204.20萬元,項目支出1928.29萬元。
四、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4707.4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279.11萬元、上年結轉428.29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753.09萬元、公共安全支出(類)371.5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390.4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92.47萬元、節能環保支出(類)2.43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類)2205.93萬元、農林水支出(類)667.19萬元、交通運輸支出(類)1.3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223.00萬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本部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707.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7787.54萬元減少3080.14萬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執行數中包含有上級轉移支付,而上級轉移支付非我街道可預測數,因此在2024年年初預算中并未完全包括。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753.09萬元,占15.99%;公共安全支出(類)371.55萬元,占7.8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390.44萬元,占8.29%;衛生健康支出(類)92.47萬元,占1.96%;節能環保支出(類)2.43萬元,占0.05%;城鄉社區支出(類)2205.93萬元,占46.86%;農林水支出(類)667.19萬元,占14.17%;交通運輸支出(類)1.30萬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類)223.00萬元,占4.77%。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753.09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97.86萬元,下降11.50%,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獎金預算較上年執行數有所減少。
2.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371.5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75.55萬元,增長287.03%,主要原因是:新增維系街道轄區范圍內公共安全及秩序服務費用。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62.42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37萬元,下降2.15%,主要原因是: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變動。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38.42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3.35萬元,增長9.55%,主要原因是: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變動。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93.06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3.08萬元,增長7.27%,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96.5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1.99萬元,增長14.18%,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變動,且繳費基數變動。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36.18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82萬元,增長5.30%,主要原因是:行政單位人員變動。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35.49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01萬元,增長6.00%,主要原因是:事業單位人員變動。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8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21萬元,增長6.18%,主要原因是:公務員人員變動。
10.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43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9.66萬元,下降79.93%,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預算有所增加。
11.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213.92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82.56萬元,下降13.07%,主要原因是:2023年執行數中包含有上級轉移支付,且部分支出轉移至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
12.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848.3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0萬元增加848.30萬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用于街道轄區范圍內各村社相關事務支出。
13.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8.56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94.38萬元,下降95.78%,主要原因是:城鄉公共設施支出減少。
14.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114.6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0萬元增加114.60萬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用于街道轄區范圍內各村社相關衛生管理支出。
15.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20.5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058.63萬元,下降98.10%,主要原因是:將此項支出分列至公共安全支出、城鄉社區環境衛生、其他城鄉社區支出。
16.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40.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89.61萬元,下降82.58%,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務費用減少。
17.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業生產發展(項)0.1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0.24萬元,下降98.56%,主要原因是:2023年執行數中包含有上級轉移支付。
18.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村社會事業(項)382.5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81.50萬元,增長278.71%,主要原因是:農村社會事業支出預算較去年數有所減少,2023年執行包含上級轉移支付。
19.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其他農業農村支出(項)211.19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219.89萬元,下降51.01%,主要原因是:將此項支出列入城鄉社區支出中。
20.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項)33.3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3.35萬元,增長233.46%,主要原因是:2023年執行數中包含有上級轉移支付,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費用減少。
21.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養護(項)1.3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3.82萬元,下降74.51%,主要原因是:2023年執行數中包含有上級轉移支付,公路養護費用減少。
22.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23.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1.00萬元,增長5.19%,主要原因是:行政事業人員變動。
六、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779.1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574.9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204.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七、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5.3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本部門2024年因公出國(境)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2024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5.30萬元,主要用于本部門接待外單位工作人員食堂接待。2024年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本部門2024年公務用車購置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四)公務用車運行費:本部門2024年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九、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4年本部門本級寧海縣人民政府梅林街道辦事處等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04.2萬元,較上年預算數減少46.01萬元,下降18.39%。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本部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3.6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3.6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2輛,其中,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行政執法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0輛。本部門沒有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
本部門2024年沒有預算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4年對本部門項目支出全面實施績效目標管理,部門預算項目3個,項目支出預算資金1502.43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部門當年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資金,包括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8.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9.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0.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2.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
13.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4.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5.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6.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7.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8.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19.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指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方面的支出。
20.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指反映城鄉社區道路清掃、垃圾清運與處理、公廁建設與維護、園林綠化等方面的支出。
21.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城鄉社區方面的支出。
22.農業農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23.農業農村(款)農業生產發展(項):指反映用于糧油生產保障、適度規模經營、農機購置與應 用補貼、優勢特色主導產業發展、畜牧水產發展、農村 一二三產業融合等方面支出。
24.農業農村(款)農村社會事業(項):指反映用于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的支出。
25.農業農村(款)其他農業農村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農業農村方面的支出。
26.水利(款)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項):指反映水利系統用于江、河、湖、灘等治理工程運行與維護方面的支出,以及納入預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支出。
27.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養護(項):指反映公路養護支出。
28.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 積金。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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