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有關規定,現就浙江寧波南部濱海經濟開發區整合提升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進行第二輪信息公示,征求公眾意見。
一、規劃概況
1)規劃名稱:浙江寧波南部濱海經濟開發區整合提升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
2)規劃范圍:即浙江寧波南部濱海經濟開發區整合提升區域,包括長街鎮、力洋鎮及茶院鄉區域,總用地面積約95.36平方公里,其中規劃建設用地面積約40.22平方公里。
3)規劃期限:與《寧海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 年)》保持一致,規劃基準年為2023年。
4)發展定位:寧波南部重要經濟增長極、產城融合示范區、創新經濟產業地、環三門灣清潔能源裝備制造基地核心區。
5)產業定位:規劃主要以“光伏+儲能”、“模具+新能源汽配”、“新材料+”、“低空經濟+”、“大健康+”等五大產業集聚為主方向,通過產城融合協同發展格局,成為寧??h產業發展的重要新增長極。
6)規劃結構:規劃確定構建“一心兩軸五片”的空間結構?!耙恍摹痹诓柙合土ρ笙粎R處北側,是核心發展區,集中布局主要的公共服務設施和生活配套設施?!皟奢S”:沿海南線東西向發展軸,創業路南北向發展軸,通過軸線將力洋、茶院、長街、前橫、通航片區進行串聯?!拔迤狈謩e為茶院片區、力洋片區、前橫片區、通航片區和長街片區。
二、規劃實施的主要環境影響分析
1)大氣環境影響
規劃區用能以天然氣和電力為主,廢氣主要來自工業廢氣、天然氣燃燒廢氣和機動車尾氣。規劃區大氣常規污染物主要包括NOX、SO2、煙(粉)塵等;特征污染物主要包括工業企業產生的非甲烷總烴和二甲苯等揮發性有機污染物、NH3、H2S和重金屬等。項目落地時應按相關規定滿足防護距離要求保障居住區生態環境,并嚴格落實環評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
2)水環境影響
規劃區內主要水污染源為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規劃實施后區域內廢水收集納管后,由規劃區域內的寧東污水處理廠、寧東工業污水處理廠、寧海縣長街鎮污水處理廠處理。規劃近期尾水排放對地表水、海域環境的影響在可控范圍內。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時,須做到達標排放,杜絕事故排放。
3)聲環境影響
規劃區內噪聲主要為工業噪聲、道路交通噪聲、機場交通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規劃工業用地與居住用地之間布置了一定寬度的水系和綠化帶,可緩解工業噪聲污染對居住區的影響。同時做好高噪聲設備的隔聲、降噪工作,確保廠界噪聲達標。
4)固廢環境影響
工業企業一般工業固廢均有較高的回收利用價值,基本不向外排放。危險固廢應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定點貯存并定期將其交由有資質單位統一處理。居民、商貿辦公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5)資源承載力分析
規劃實施將進一步縮減規劃區內土地儲備,土地的生態服務價值也將有所下降,從而對土地資源造成一定的壓力。規劃區供水水源規模和供水設施基本能夠滿足各片區的供水需求。隨著產業規模的擴大,污水處理需求量將增大,對污水處理廠造成一定壓力。
三、環境影響預防和減緩對策措施
1)優化空間布局
在功能和產業的空間布局上,明確功能區劃,實現合理布局、協調發展。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進一步調整優化土地利用結構,為優勢產業發展儲備空間。
2)大氣污染減緩措施
加強工業廢氣治理;積極推行綜合治理,實施清潔生產工藝;控制VOCs廢氣;優化平面布局,減緩環境影響;實施總量控制,削減排放源強。加強區域大氣復合污染防治措施,加強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控制,加強機動車污染控制。
3)水污染減緩措施
加強企業廢水整治;加強污水處理廠風險防控,適時再提標;結合“五水共治”,全面治理區域地表水;加強事故廢水和初期雨水收集,杜絕事故廢水和受污染雨水外排。
4)固廢污染減緩措施
積極推行廢物減量化;提高廢物綜合利用率;分類管理、定點堆放;對危險工業固廢必須進行登記,統一進行管理;生活垃圾統一收集處置。
5)噪聲污染減緩措施
加強對規劃產業各類噪聲源的控制和管理,嚴格按照產業功能布局安排工業項目;對于交通噪聲,車輛狀況、路面條件、周圍環境入手減輕交通噪聲影響;建筑噪聲采用低噪聲設備,禁止夜間作業。
四、本次評價初步結論
本規劃與《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寧??h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等區域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相符,與《寧波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十四五”規劃》、《寧海縣“十四五”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規劃》、《浙江省民航發展“十四五”規劃》等產業政策規劃相符,與《浙江省主體功能區規劃》、《浙江省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寧波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方案》、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等相關區域主體功能與資源環境保護規劃相符,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含三區三線)基本相符。本規劃在功能定位、產業定位與規劃結構等方面總體上較為合理。
規劃實施有利于開發區產業轉型和升級,促進區域經濟發展。但規劃實施過程中,可能對周邊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對土地資源、水資源及水環境等造成一定壓力,因此,應重視規劃環評中提出的環境影響減緩措施和規劃優化調整建議,做到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本次征詢公眾意見主要針對規劃影響區內的公眾、有關單位和專家,對于其他關心本規劃環境保護的公眾,也可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征求意見的內容是與本規劃或環評有關的環境保護的意見或建議。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起止時間
公眾可在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信函、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向規劃組織單位、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或審查部門反映與本規劃環境影響有關的意見或建議。
七、規劃組織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寧波南部濱海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單位地址:寧波市寧海縣力洋鎮創業路39號
聯系人:韓老師
聯系方式:0574-59957387 1173919027@qq.com
八、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浙江仁欣環科院有限責任公司
單位地址:寧波市海曙區科泰路149號
聯系人: 鄭工
聯系方式:0574-55000172,564950142@qq.com
九、審查單位
單位名稱: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寧波南部濱海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