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968111/2021-50416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規范性文件登記號
BNHD99F-2021-0001
規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1-06-18
發布日期
2021-06-18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游/旅游
發布單位
越溪鄉
關于印發越溪鄉全域旅游專項扶持資金獎勵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
越政〔2021〕13號
鄉屬各辦、各行政村、企業單位:
為了更好地發揮鄉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有效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旅融合實施,扶持促進我鄉旅游經濟的發展,特制定《寧??h越溪鄉全域旅游專項扶持資金獎勵政策》。
一、申報范圍
(一)鄉村旅游規劃編制補助。包括行政村(自然村)、旅游點編制鄉村旅游專項規劃補助。
(二)鄉村旅游基礎設施建設補助。包括停車場、標識系統、觀景平臺、游步道、游客集散中心、大地景觀等建設補助。
(三)鄉村民宿培育補助。包括民宿建設、省級白金宿、金宿、銀宿、市五葉級客棧、四葉級客棧創建等補助。
(四)鄉村旅游新業態培育補助。包括創意農場、鄉村營地、鄉村酒吧(咖啡館)、鄉村博物館、文創中心等培育補助。
(五)鄉村旅游品牌創建補助。包括國家級、省級、市級品牌榮譽、全國、省、市級旅游商品大賽獎項、旅游購物點、引進品牌運營商等創建補助。
二、扶持補助標準要求
依照寧文廣旅〔2020〕43號文件第三章(除第十條外)、第四章標準要求,鄉財政按照縣補助標準給予1:1的配套獎勵,且縣鄉二級資金補助總額不超過該項目實際投資額的80%(投資額不包括拆遷和土地成本)。
三、專項資金申請及撥付。資金監督管理參照寧文廣旅〔2020〕43號文件執行。
四、附則
(一)本細則由越溪鄉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二)本細則實施時間至2024年12月1日止,屆時再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三)本細則從發文之日起實施。
(四)寧文廣旅〔2020〕43號文件如有變動,以新文件標準規定為準。
寧??h越溪鄉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