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寧??h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申報項目 |
政策依據 | 《寧波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實施方案(試行)》(甬農發〔2020〕77號 甬財政發〔2020〕305號) |
申報對象 | 注冊地在本縣內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
申報條件 | 1.2021年6月20日前經市級及以上農業農村部門認定或監測合格的市級及以上農業龍頭企業、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示范性家庭農場、示范性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此前已被監測為不合格或取消市級經營主體稱號的,不在本次申報范圍內。 2.寧波市區域內種豬場和年出欄500頭以上規模豬場。 3.寧波市區域內營業執照注冊登記的農業生產、加工、農業生產服務業、農產品電商等領域創業大學生、返鄉創業退役軍人、市級以上農村雙創大賽獲獎者等。創業大學生要求擁有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45周歲以下(博士畢業的不受年齡限制)。 |
補助標準 | 對符合貼息條件的貸款,按2021年12月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50%比例貼息,利率低于LPR的按實際利率的50%比例貼息。種豬場和規模豬場按生產流動資金貸款年利率3%進行貼息。單家經營主體市級貼息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冊不同經營主體的貼息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若年度需貼息的資金總量超過年初預算,則貼息率和貼息最高限額按比例下浮。 |
項目類型 | 社會化服務類 |
政策分類 | |
申報材料 | (一)寧波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資金申報表; (二)本地銀行業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復印件); (三)貸款到賬憑證(復印件); (四)貸款金融機構出具的利息結算清單; (五)貸款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六)創業大學生和退役軍人需提供畢業證、退役軍人證等相關證件復印件,市級以上農村雙創大賽獲獎者提供獲獎證明(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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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時間 | 根據申報通知時間開始受理 |
辦事流程 | 1.在《今日寧?!钒l布的申報信息,登錄寧??h涉農資金申報云平臺,在線填寫并提交《寧海縣涉農資金項目申報表》;準備貼息所需的具體材料,報相關科室。 2.相關科室對經營主體上報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后形成匯總表;根據審核后的貼息補助金額,會同縣財政局復核。將審核后的“寧波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資金審核匯總報送市農業農村部門審定。 3.市農業農村部門根據審核后的貼息補助金額,會同財政部門下撥當年度貼息資金至各區縣(市),區縣(市)農業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及時撥付資金到相關經營主體,并報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備案。 |
咨詢電話 | 65203921 |
主管部門 | 寧??h農業農村局 |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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