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政〔2021〕21號
鄉機關各科室,各行政村,鄉屬各企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越溪鄉環境衛生長效保潔工作的監督與管理,有效做好鄉區和村莊生活垃圾智分類工作,切實推進清潔美麗家園建設,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越溪鄉農村環境衛生和垃圾分類工作考核實施辦法(試行)》。
一、考核對象與范圍
(一)考核對象:各行政村、寧波加多美機械科技有限公司(保潔公司)。
(二)考核范圍:各村所轄行政區域、村轄區域內省縣鄉村級道路、鄉建成區。
二、考核內容與形式
(一)考核內容:環境衛生和垃圾分類工作組織領導與制度建設,環衛設施建設管理,公共區域、道路、河道、村莊的日常保潔和垃圾分類的綜合效果,其它當年部署的工作任務。
(二)考核形式:根據環境衛生長效保潔和垃圾分類的管理要求,建立由村、鄉、上級考核等三級聯動的考核長效監管機制,考核形式上采用由業務科室、第三方和兩代表、村干部、志愿者等人員組成的社會力量對各行政村、加多美保潔公司衛生保潔和垃圾分類情況進行檢查考核,每月檢查考核一次以上。
三、考核方法與評分
(一)考核方法:考核采取月度考核、抽查考核和上級考核相結合的形式。
1.月度考核:分為兩種考核方式。一是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由寧波協同社會服務平臺有限公司承接開展越溪鄉區和各行政村的環境衛生和生活垃圾分類月度檢查考核工作,服務機構工作人員每個月對鄉區和各行政村的所有自然村進行分批式檢查考核量化評分,一個季度覆蓋所有自然村,各村和保潔公司對服務機構發現存在的情況一星期內及時完成整改,并將整改結果以照片形式反饋給鄉社會事務辦,整改后一星期內未對整改部位反饋整改后照片的視為未整改,根據綜合考核情況得出考核分。二是各村每月根據《越溪鄉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評分表》開展本村環境衛生和垃圾分類自查工作,根據考核綜合情況得出考核分。
2.抽查考核:每月由鄉社會事務辦組織召集,對鄉區和各村的環境衛生狀況、垃圾分類及村莊整治長效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及時反饋給所在村和保潔公司,各村和保潔公司對發現存在的情況一星期內及時完成整改,并將整改結果以照片形式反饋給鄉社會事務辦,整改后一星期內未對整改部位反饋整改后照片的視為未整改,并根據綜合考核情況得出考核分。
3.上級考核:由市縣農業農村局等上級部門進行暗訪打分,暗訪情況及時反饋給所在村和保潔公司,各村和保潔公司對暗訪結果有異議的在一周內書面提出,未提出的視為無異議。對暗訪中發現的問題,應在一周內落實整改措施,并把整改情況的照片、資料反饋給鄉社會事務辦。
(二)考核評分
1.各行政村考核分數=50%第三方月度考核+35%上級考核+15%業務科室抽查考核。
2.保潔公司考核分數(村莊部分)=40%第三方月度考核+25%上級考核+20%行政村月度考核+15%業務科室抽查考核;保潔公司考核分數(鄉區部分)=30%第三方月度考核+30%業務科室抽查考核+40%上級考核。
四、考核結果運用與資金撥付
(一)行政村考核實施
對各行政村環境衛生考核結果納入鄉黨委、政府對各村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考核結果將與各行政村衛生經費補助、村干部績效考核、聯村干部評先評優直接掛鉤,年終對考核前5名的行政村環境衛生工作負責人(垃圾分類管理員)給予5000元資金作為獎勵。
對第三方保潔公司的考核結果綜合得分與服務經費撥付掛鉤;服務經費按照當月考核分數結算,每月撥付,年度考核經費依據月度分數和年終考核分數綜合評定,一次性撥付。
1.試點村:根據各行政村最終督查考核得分,按在冊人口數0-10元/人進行補助,獲得80分以上的行政村根據在冊戶數10元/人進行補助,考核優秀的年底再給予5元/人進行獎勵;獲得70-80分的行政村根據在冊戶數8元/人進行補助;得60-70分的行政村根據在冊戶數6元/人進行補助;獲得60分以下的行政村不予補助。
2.非試點村:根據各行政村最終督查考核得分,按在冊人口數0-60元/人進行補助,并對年度優秀的行政村給予5元/人進行獎勵;獲得80分以上的行政村根據在冊戶數60元/人進行補助;獲得70-80分的行政村根據在冊戶數50元/人進行補助;得60-70分的行政村根據在冊戶數40元/人進行補助;獲得60分以下的行政村不予補助。
(二)保潔公司考核實施
按年度合同款總價,安排10%作為年度考核金,全年一次性考核,一次性撥付。安排70%作為月度考核金固定經費,每月固定撥付。安排20%作為月度考核金活動經費,按月度考核撥付,每月實行百分制考核,檢查分達80分以上(含80分)的,全額撥付月度考核金固定經費和活動經費;70-80分(不含80分)在撥付月度考核金固定經費基礎上,按照得分對應系數撥付月度考核金活動經費(如得分為79分,按照月度考核金固定經費+月度考核金活動經費*79%撥付,以此類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停發當月經費,待整改驗收通過后發放。連續兩個月考核分數在60分以下的視為違約,鄉政府有權解除合同,并扣留押金。
五、監督與檢查
資金使用和管理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制度和規定執行,做到明細賬核算,??顚S谩︱_取、套取、挪用、貪污專項資金的,要如數追回,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本考核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具體事宜由越溪鄉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附件1:越溪鄉農村環境衛生考核領導小組
附件2:越溪鄉農村環境整治考核評估表
附件3:越溪鄉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評分表
附件4:越溪鄉各行政村考核補助明細表
寧??h越溪鄉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