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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依法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保障村集體經濟和農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最低保護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20〕8號)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縣政府決定對寧??h征地區片綜合地價進行調整?,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縣行政區域內的征地補償安置均適用本通知。
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著物(建筑物)的補償費。
三、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按照土地位置、利用現狀、經濟生活水平、人均耕地等情況劃分為3個區片2檔地類6個補償安置標準。征地補償標準以行政區域(含插花地)劃分區片。
四、區片綜合地價具體見下表:
級別 | 所屬鄉鎮 (街道) | 地類 | 區片綜合地價 | ||
合計 (萬元/畝) | 土地補償費(萬元/畝) | 安置補助費(萬元/畝) | |||
一級 | 躍龍、桃源、梅林、橋頭胡 | 耕地類 | 7.00 | 2.80 | 4.20 |
林地、未利用地 | 4.20 | 1.68 | 2.52 | ||
二級 | 黃壇、強蛟、西店 | 耕地類 | 6.30 | 2.52 | 3.78 |
林地、未利用地 | 3.78 | 1.512 | 2.268 | ||
三級 | 長街、胡陳、力洋、茶院、一市、越溪、桑洲、岔路、前童、大佳何、深甽 | 耕地類 | 5.60 | 2.24 | 3.36 |
林地、未利用地 | 3.36 | 1.344 | 2.016 |
注:耕地類包括耕地、園地、其它農用地和建設用地。
五、2020年1月1日后征地方案依法獲得批準的,按本通知的補償標準執行。2020年1月1日前征地方案已依法獲得批準,但土地征收方案在2020年4月24日以后公告的,按本通知補償標準執行。
六、本通知自2020年7月15日起執行,《寧??h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寧??h征地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寧政發〔2017〕64號)同時廢止。
寧??h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